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委托,于2019年9月23日就车站路社区公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车站路社区公园项目
二、项目编号:HBHXC-2019TP-0912
三、采购内容:车站路社区公园项目1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82.510237万元
五、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19年9月15日
六、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9年9月23日
谈判地点: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1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王红霞、胡志华、周卫东
七、成交信息:
1、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湖北永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与银泉大道交叉口(时代广场)1幢4单元9层901号
成交金额:819000.00元
工 期:30日历天
2、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裕美华建设(成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3栋17层20号
成交金额:823956.00元
3、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湖北宁泉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杨下村五组(青年路6号)
成交金额:824000.00元
八、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8室)。
九、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质疑: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328623723@qq.com。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一: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代理服务费。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通讯地址:咸宁市温泉路55号 邮编:437000
联 系 人:刘浩 电话:15172742099
代理机构: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8室 邮编:437000
联 系 人:吕格 电话:15872001557
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