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洛河镇垃圾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洛河街村排污排水管网建设项目,经县发改局以平发改投字〔2021〕87号文件批准立项、平发改招核〔2021〕30号文件核准,拟采用政府采购程序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招标人:平利县洛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平利县洛河镇垃圾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洛河街村排污排水管网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XSCG-PL2021041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洛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洛河镇
联系方式:0915-8961101
四、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15353925509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
1.建设地点:平利县洛河镇洛河街村。
2.建设规模及内容:
集镇垃圾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新建防飞散网300米,维修破损土工膜、土工布,焊接,地下水检测井及其他维修,安装回喷系统,购置污泥处理脱水设备;新建排污排水管网:Φ500排污管640米,Φ500雨水管530米,Φ300雨水管110米,Φ200雨水管126米,雨水井30座、检查井20座,路面拆除、硬化恢复4000平方米,排水沟125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平利县洛河镇垃圾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洛河街村排污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所列的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根据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书平发改招核〔2021〕30号核准文件批准,本项目标段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洛河镇垃圾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概算投资:100.00万元。
二标段:洛河街村排污排水管网工程,概算投资:200.00万元
注:同一家投标单位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苏陕协作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满足二维码扫描查询)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近三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
4.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证明等);社会保险证明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且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述材料及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00-12:00,15:00-18:00时止);
2.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线下报名及缴费地点: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
4.报名及下载文件: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完善相关信息后须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平利县水晶郦城10号楼2单元201室在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缴费登记,否则报名无效。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磋商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7.各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磋商,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利县人民政府网》。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14:00时前;
2.磋商时间:2021年8月20日14:00时;
3.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3.账 号: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