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咸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位   置
						 | 
							净地面积
						 
							(亩/㎡)
						 | 
							用途
						 | 
							规划条件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XY-2021-14-01
						 | 
							彩虹二路以东、渭阳西路以北、彩虹路以西区域
						 | 
							18.07亩/12045.9㎡
						 | 
							零售商业用地
						 
							 
						 | 
							1.2≤FAR<1.5
						 | 
							≤60
						 | 
							≥20
						 | 
							40
						 | 
							6100
						 | 
				
					| 
							XY-2021-14-02
						 | 
							彩虹二路以东、渭阳西路以北、彩虹路以西区域
						 | 
							12.22亩/8149.24㎡
						 | 
							零售商业用地
						 
							 
						 | 
							1.2≤FAR<1.5
						 | 
							≤60
						 | 
							≥20
						 | 
							40
						 | 
							4200
						 | 
				
					| 
							XY-2021-14-03
						 | 
							彩虹二路以东、渭阳西路以北、彩虹路以西区域
						 | 
							121.02亩/80681.04㎡
						 | 
							零售商业用地
						 
							与  城镇住宅用地
 | 
							1.2≤FAR<3.1
						 | 
							≤20
						 | 
							≥35
						 | 
							零售商业40年城镇住宅
 70年
 | 
							42000
						 | 
				
					| 
							XY-2021-14-04
						 | 
							彩虹二路以东、渭阳西路以北、彩虹路以西区域
						 | 
							113.85亩/75902.387㎡
						 | 
							零售商业用地
						 
							与  城镇住宅用地
 | 
							1.2≤FAR<3.1
						 | 
							≤20
						 | 
							≥35
						 | 
							零售商业40年城镇住宅
 70年
 | 
							39000
						 | 
				
					| 
							XY-2021-14-05
						 | 
							彩虹二路以东、渭阳西路以北、彩虹路以西区域
						 | 
							44.2亩/29468.46㎡
						 | 
							零售商业用地
						 
							与  城镇住宅用地
 | 
							1.2≤FAR<3.2
						 | 
							≤20
						 | 
							≥35
						 | 
							零售商业40年城镇住宅
 70年
 | 
							16000
						 | 
				
					| 
							XY-2021-14-06
						 | 
							彩虹二路以东、渭阳西路以北、彩虹路以西区域
						 | 
							26.48亩/17652.38㎡
						 | 
							 
						 
							商务金融用地
						 
							 
						 | 
							1.2≤FAR<4.0
						 | 
							≤60
						 | 
							≥20
						 | 
							40
						 | 
							95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失信、经营异常者等政策要求)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在以前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外,符合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中出让须知要求者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进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网上挂牌出让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时至 2021年12月24日16时止。申请人通过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从基本账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上传相关竞买资料,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银行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文件下载。申请人必须于2021年12月22日16时前通过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从基本账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上传相关竞买资料(提示:为预防突发情况,竞买人尽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小时上传资料),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银行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咸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下载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2021年12月22日16时前通过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查询并下载咸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及系统操作手册。
	
	
		六、在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时间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无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且不低于底价确定竞得人。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活动中,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申请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
	
	
		八、为保证网络环境下用户身份的确认和有关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申请人必须办理陕西CA数字证书后,方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出让文件,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CA锁(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西安市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一楼101陕西CA客服。咨询电话4006-369-888
	
	
		九、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有异议或在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出让宗地咨询
	
	
		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卢先生  029-33550661
	
	
		咸阳市土地储备中心:王先生  029-33558706
	
	
		网上挂牌交易业务咨询
	
	
		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李先生  029-33370225
	
	
		网挂系统技术服务:4009280095
	
	
		十、特别说明事项(详见出让须知)。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十二、本公告同步在以下网址刊登
	
	
		咸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http://gtzyj.xys.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
	
	
		        
	
	
		 
	
	
		         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