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栏杆集镇兰馨雅居小区、兰馨雅居二期等5个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2022]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AMMFZ00015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栏杆集镇兰馨雅居小区、兰馨雅居二期等5个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鹏徽市场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1189号金龙国际A座16层(1603、1607)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每年壹佰贰拾柒万贰仟壹佰元整(¥:12721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巢湖市栏杆集镇兰馨雅居小区、兰馨雅居二期等5个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巢湖市栏杆集镇,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服务要求:为栏杆集镇兰馨雅居小区、兰馨雅居二期等5个安置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4+X(X≤2)年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谢继发、夏士海、白龙玉、田红、丁亚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陆佰叁拾贰元陆角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翡翠华庭A区307,联系人:韩工,联系电话:18792138561。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栏杆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巢湖市栏杆集镇
联 系 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0551-88157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翡翠华庭商业A座307室
联 系 人:韩乐娜
联系方式:0551-823397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乐娜
电 话:0551-82339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