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2022年加拿大一枝黄花防除药剂采购
询价公告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2022年加拿大一枝黄花防除药剂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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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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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规格及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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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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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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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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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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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氧氟·草甘膦、80g/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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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1包40%氧氟·草甘膦+1包20%氯氟吡氧乙酸为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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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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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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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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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氯氟吡氧乙酸、10ml/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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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项目为固定总额采购,单价报价等于或超过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最终合同供货数量为采购总额除以单价报价(四舍五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
3、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查询结果,(“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进入查询自行打印),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投标截止日内。提供以上网页的投标供应商单位企业信用的截图,未提供截图或失信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三、 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
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相关附件、货物运输、搬运、使用培训、税金、质保、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13861972200
代理单位: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3-83109381
3、报价文件构成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附件1格式填写,法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查询截图;
(6)诚信承诺函(按附件2格式填写);
(7)报价表(按附件3格式填写);
(8)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附件4格式填写,供应商根据真实情况按照评审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填写;如供应商不符合条件的不用填写)。
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须装订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报价文件请于2022年4月1日上午9:00前密封邮寄至启东市紫薇中路578号农业农村局,收件人:王主任,联系电话:13861972200。以送达(或签收)时间为准;或开标截止前直接送至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北楼三楼东会议室,逾时则不予受理。并于2022年4月1日上午9:00开标,开标地址: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北楼三楼东会议室。
注意:根据启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的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原件无需提交)邮寄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自行选择安全可靠的邮寄方式,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2.交货地址、交货期: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在采购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供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否则按违约处理。
3.约定事项:
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按相关规定应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的,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 十五日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开标条件及成交原则
开标条件:本项目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有效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方可开标。
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单价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人,如单价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七、付款方式:所有货物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z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