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吕四港镇2022年度建设工程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及检验试验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吕四港镇2022年度建设工程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及检验试验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说明:
一、最高限价:
1.本项目的检测服务费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服务费最高限价为国家、省市现行收费标准的70%。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2.计价基数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计取,苏价服 [2001]113号收费标准未列出的项目,则参照苏价服(2005)72号、《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交质[2007]71号)文件执行。
3.试验检测费=计价基数*中标费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苏价服(2005)72号、《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交质[2007]71号)、《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部分项目单价调整及说明》未列出的项目,其单价根据双方确定的价格,根据中标费率同比例下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3.资质类别和等级:取得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具备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启东市外的检测机构应到本市检测主管部门备案;
4.计量认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法:各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
2、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投标报价包括包含人工、机械、材料、设备、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风险费、政策性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等,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请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谈判方式。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请保持手机畅通,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准时参加谈判。限定时间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谈判工作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相关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和备案检测及检测规范、标准规定和建设单位根据本项目需要要求检测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5、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表: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格式见附件三),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一);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6)企业资质证书及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有效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启东市外的检测机构在本市检测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9)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四)。
报价文件正一份、副本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注意: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无效报价文件。
6、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根据启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的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工本费1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2年04月08日14:30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收联系人:徐海燕,联系电话:15950833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8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08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7、报价保证金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及设计院的设计要求。
2.服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年。(注: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实施情况良好,达到招标人合同所签的要求,招标人可在预算落实、合同费率不变的基础上与中标人续签后一个年度合同,不再重新招标。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招标人将根据服务的总体情况,决定是否续约后一年度合同)。
3.检测工期:同项目建设周期,且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按招标人委托单完成工程质量检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正式的检测或试验报告。
4.服务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在供应商完成全部项目服务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备注:如遇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的,例如PE管、球墨铸铁管材料检验检测等,须委托相应检测能力的单位进行检测并报招标人处备案,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本工程合同价中。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www.ccgp-jiangsu.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1天,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谈判程序、内容、成交原则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报价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在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后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七、付款方式: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