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或旅馆酒店建筑或商业建筑或文化建筑或教育建筑或体育建筑或科研建筑或卫生建筑或交通建筑或人防建筑或广播电影电视建筑)。
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不少于22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施工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