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城区基础设施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城区基础设施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盐审服管发【2022】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源特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盐池县城区的未维修路段人行道维修(含花岗岩、面包砖、草坪砖、树池)和未维修路段道路(含沥青裂缝、平侧石、井盖和雨水篦子)等破损严重部分进行维修。
2.2建设地点:盐池县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盐池县城区基础设施零星维修改造工程一标段;盐池县城区基础设施零星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盐池县城区基础设施零星维修改造工程三标段;盐池县城区基础设施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四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企业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31日08时30分至2022年04月08日
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源特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池县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尚都花园13号楼
邮 编:751500 邮 编:750011
联 系 人:张天豪 联 系 人:赵梦圆
电 话:09536012473 电 话:19909577856
发布单位:宁夏源特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梦圆
电话:18909577856 / 19909577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