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灌木平茬复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灌木平茬复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其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中介机构审计);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林业、绿化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2年04月08日 至 2022年04月1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投标人须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注册并对本项目报名。
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电话:0912-3515031
2、报名方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