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郝家桥镇泾灵南村集体温室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2】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规划范围内拟建设38栋温室,总用地面积56431.5平方米(84.65亩)。并配套给水、电力、混凝土硬化路面等。其中:新建10m*80m温室38座;场地平整63356平方米;完成室外电力线架设;硬化4米宽混凝土道路,面积为3280平方米,入棚路硬化456平方米;新建阀门井1座;铺设聚丙烯(PE)给水管de250共308米;铺设聚丙烯(PE)给水管de160共294米;铺设聚丙烯(PE)给水管de63共228米及室外管道管沟土方673立方米。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南村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 12 时 30 分起至 2022 年 4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5 月 5 日上午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灵武市郝家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灵武市郝家桥镇 地 址:灵武市水木灵州五期尚品苑商业街275号
邮 编: 751400 邮 编: 751400
联 系 人: 杨玉金 联 系 人: 杨洋
电 话: 13259600004 电 话: 1819515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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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4 月 11 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