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射线防护工程或放射性污水处理工程。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放射性工程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射线防护工程或放射性污水处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