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柳辛庄站至嘉华站)、嘉华车辆段2022年-2024年安保、安检服务委外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2040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柳辛庄站至嘉华站)、嘉华车辆段2022年-2024年安保、安检服务委外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招标项目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线网中的南北向骨干线,其中2号线一期工程位于中心城区,为嘉华至柳辛庄段,线路全长约15.569km,全部为地下线,设置车站15座,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1处,建北主变电所变电站1座,位于2号线一期沿线处。
其中2号线一期工程15座车站分别为:嘉华路站、南位站、仓丰路留村站、塔谈站、石家庄站、元村站、欧韵公园站、槐中路站、裕华路站、北国商城站、长安公园站、建和桥站、义堂站、庄窼·铁道大学站、柳辛庄站。其中北国商城站为1号线和2号线换乘站,石家庄站为3号线和2号线换乘站。
2.2 项目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13座车站(不含石家庄站、北国商城站2个换乘站)、运营上线列车、建北主变电所及嘉华车辆段的安保服务、安检服务。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4个月(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实际起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对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1.2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中包含安全检查,且合格、有效;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保安师证》。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轨道交通或机场或商场或医院或学校或工业厂房或公益性场馆等非住宅类公共场所安保和安检服务工作业绩;
(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轨道交通或机场或商场或医院或学校或工业厂房或公益性场馆等非住宅类公共场所安保服务工作业绩,和1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轨道交通或机场或商场或医院或学校或工业厂房或公益性场馆等非住宅类公共场所安检服务工作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上述要求,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8日08:00至2022年4月25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1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吴杉
联系电话:0311-6652067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郭浩、张光准、李冰冰
联系电话:13720096225、010-88354433-513
发布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冰冰
电话:13720096225 / 1372009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