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四环快速路立交化智慧化及 周边道路建设PPP项目采购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四环快速路立交化智慧化及 周边道路建设PPP项目采购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0-01946
项目名称:沈阳四环快速路立交化智慧化及 周边道路建设PPP项目采购咨询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00
★本项目共计 1 个包组,包号为 001 。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PPP项目补充合同》签订之日止全程提供咨询服务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可行性论证报告、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等成果文件出具并通过审核后10日内,支付合同额80%的款项;
2.协助签订PPP合同后,支付余款。
注: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天
项目概要: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打造现代化生态化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构建通畅的综合交通体系的发展举措,拟将四环立交化和智慧化及周边道路新改建工程等13个项目作为一个项目包,采用PPP模式实施推进,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工程估算投资约144.8亿元。具体包括四环立交化和智慧化建设工程、金家街北延线新建工程、西北连接线南延线新建工程、北和线(旺港大街)南延线建设工程、沈彰开发大道(蒲河大道连接线)新建工程、二环路加宽及二环南京立交改造、南京街—南堤路立交改造、浑南大道西段(南阳湖桥—胜利大街)、金钱松路跨铁路立交工程、北三环辅路打通工程、锦园路打通工程、新立堡立交节点改造、滨水路(四环路-抚顺界)。
★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服务内容
为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咨询服务,具体如下:
1.1 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进行项目前期的调研工作,协助落实项目的边界条件,协助解决项目存在的疑难问题,协助梳理项目的流程工作。
1.2 依据调研情况的基础数据,构建项目的经济测算模型,对项目盈利水平、项目的收益等情况进行合理的测算;
1.3 编制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1.4 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项目概况、项目运作方式、项目交易结构、回报机制、项目风险分配、付费机制、绩效考核、项目合同体系、监管架构、项目核心边界条件等;
1.5 编制物有所值报告,对物有所值进行定性、定量评价;
1.6 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对项目的财政责任支出进行测算,对项目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进行测算,论证项目适宜采用PPP模式运作;
1.7 协助实施机构草拟项目的授权、请示、批复等,协助项目纳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国家发改委项目管理库;
1.8 编制PPP项目合同、合资协议、公司章程,全程参与PPP项目合同谈判,协助签订《PPP项目合同》及补充合同;
1.9 协助本项目社会资本的招标工作;
1.10协助金融机构进行贷前项目初评、项目调查评估等工作。
2.成果文件提交时间节点要求
2.1 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最后一个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的编制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复;
2.2 物有所值评价报告: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获批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物有所值证价报告的编制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复;
2.3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获批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编制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复;
2.4 PPP项目实施方案:PPP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获批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并获得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复;
2.5 PPP项目入库:PPP项目实施方案获得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入库工作;
2.6 PPP项目合同、合资协议、公司章程等:PPP项目实施方案获得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草拟工作。
3.项目团队要求
3.1项目负责人 1人。
3.2派驻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在咨询服务期间应在采购人发出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并且相关人员应在通知发出后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服务。
3.3派驻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在咨询服务期间不作任何更换,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PPP项目补充合同》签订之日止全程提供咨询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在平台“工程咨询行业管理”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咨询专业包含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4月2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方式: 024-23907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
联系方式: 024-22896649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卓
电 话: 024-22896626
发布单位: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黄卓
电话:18719695630 / 024-2289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