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办公设备和电子数据采集鉴定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办公设备和电子数据采集鉴定系统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400-00296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办公设备和电子数据采集鉴定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46,137.00
最高限价(元):346,137.00
一、在制作标书过程中采购单位需要提供:
1、报名时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交货期限(工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4、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5、质保要求:质保期一年。
6、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加办公室固定电话)、单位地址门牌号:宋长威 13909893009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号
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包采购需求:葫芦岛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办公用品采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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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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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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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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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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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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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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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电脑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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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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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9-10900K/16GB 3200MHZ/256G固态+2T机械/GTX1660ti 8GB GDDR6独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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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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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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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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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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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英寸4K/UHD曲面液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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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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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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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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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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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代酷睿i7+16GB+512GB固态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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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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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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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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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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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移动/无线/自带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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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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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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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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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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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扫描/自动进纸/连续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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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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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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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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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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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p挂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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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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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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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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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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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米/带U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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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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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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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桌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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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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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员座椅、桌子:长1600MM,宽800MM,带分体可移动边柜,材质 木板;办公椅:可升降滑动转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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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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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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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会议平板智慧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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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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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英寸/4K/安卓+win i7双系统/12+64G内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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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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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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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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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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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台式激光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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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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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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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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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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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台式激光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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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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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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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铁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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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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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式,可挂衣物,
高1800MM/长1100MM/宽500MM/板材厚度:1.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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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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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产品:台式电脑主机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标书见附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标书见附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标书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2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4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四)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采购文件领取登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
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咨询电话: 0429-3023831、3023833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号
联系方式: 0429-3170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联系方式: 0429-3023831、3023833
邮箱地址: hldjyzx@126.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账号: 20005675079000051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勇
电 话: 0429-3023831、3023833
发布单位:葫芦岛市公安局
联系人:高勇
电话:15029424555 / 0429-317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