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报经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受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我中心将在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拍卖大厅公开出让下列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坐落
宗地面积
宗地用途
使用年限
挂牌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规划条件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SG-2022-1号
嘉农镇原乐山海虹发电有限公司范围内
4416.9平方米(约6.62亩)
工业用地
50年
180
54
>0.5且≤1.2
≥40%
≤20%
/
SG-2022-2号
53333平方米(约80亩)
2166
650
SG-2022-3号
沙湾镇三峨山村(原沙湾镇顺河村)
2261.96平方米(约3.39亩)
92
27
≥0.6且≤3.0
≤15%
≤80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单位报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联合竞买须提供相关协议。
三、本次挂牌采用无底价出让方式。
四、本次挂牌公告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15日。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起至2022年5月31日10:00止。挂牌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起至2022年5月27日16:00止,挂牌会时间:2022年5月31日10:00。凡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申请截止前,到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咨询、获取挂牌文件,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以到账为准)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报名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五、竞买人须于2022月5月31日10:00到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拍卖大厅出席挂牌截止现场活动。
六、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相关信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联系人:梁老师 咨询电话:0833-3447822
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5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