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绛县人民政府批准,新绛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m²)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设计条件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投资
				 
					强度
				 | 
		
			| 
					2022出供-006
				 |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新绛县中信鑫泰能源有限公司南侧
				 | 
					9152.49
				 | 
					三类工业用地
				 | 
					50
				 | 
					≥1.0
				 | 
					≤20%
				 | 
					≥ 30%
				 | 
					30米
				 | 
					 
				 | 
					180
				 | 
					3
				 | 
					180
				 | 
		
			| 
					备注
				 | 
					拟出让的地块位于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新绛县中信鑫泰能源有限公司南侧,土地面积:13.73亩;规划用途:三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0米。
				 
					该宗地按“标准地”方式出让,“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为:1、投资强度为300万元/亩,2、产出强度为150万元/亩,3、税收强度为15万元/亩,4、地块容积率为大于等于1.0,5、能耗控制为小于5.9吨标准煤/万元,6、环境标准:
				 
					
						
							| 
									序号
								 | 
									大气因子
								 | 
									规划项目排放量t/a
								 | 
									现状排放量t/a
								 | 
									削减排放量t/a
								 | 
									剩余环境容量t/a
								 | 
									总环境容量t/a
								 |  
							| 
									1
								 | 
									SO2
								 | 
									347.64
								 | 
									1310.92
								 | 
									1120.88
								 | 
									1549.73
								 | 
									2268.47
								 |  
							| 
									2
								 | 
									NOX
								 | 
									616.51
								 | 
									3255.05
								 | 
									4233.84
								 | 
									2227.67
								 | 
									3221.9
								 |  
							| 
									3
								 | 
									PM10
								 | 
									362.83
								 | 
									1465.15
								 | 
									1235.83
								 | 
									-
								 | 
									-
								 |  
							| 
									4
								 | 
									PM2.5
								 | 
									181.41
								 | 
									732.58
								 | 
									1142.73
								 | 
									-
								 | 
									-
								 |  
							| 
									5
								 | 
									BaP
								 | 
									0.69×10-3
								 | 
									0.0195
								 | 
									0.0075
								 | 
									0.00201
								 | 
									0.01398
								 |  
							| 
									6
								 | 
									非甲烷总烃
								 | 
									216.67
								 | 
									2073.55
								 | 
									2285.47
								 | 
									585.43
								 | 
									2198.98
								 |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根据晋政发[2010]4号通知要求,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法律、法规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5月12日8时00分至2022年6月2日16时00分,到新绛县自然资源局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5月12日8时00分至2022年 6月2日16时00分,到新绛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日16时0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6月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报名截止时,竞买申请人超过三人(含三人),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定于2022年6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新绛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交易厅;报名截止时,竞买申请人不足三家时以挂牌方式进行,挂牌时间定于2022年6月1日8时00分至2022年6月13日上午10时00分,揭牌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新绛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交易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设有底价(底价保密),低于底价的流拍。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第四条“标准地”出让程序(三)事中作承诺:用地企业对标竞价取得土地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明确用地标准、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企业按照具体项目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率的书面承诺,公开公示后方可开展设计施工。
	(四)竞得人须在交地后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竞得人不按时开、竣工建设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本次出让成交后,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2007)29号文件之规定,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包括代收代缴的相关税费,另行收取。
	(六)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七)如出让公告的内容与出让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致,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保证金的交纳
	开户单位:新绛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山西新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大街分理处
	账    号:657104010300000000194
	行    号:402181600042
	注:交纳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项目编号   2022出供-006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绛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59-7523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