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固阳县节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漠南大街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固阳县金山镇光荣街
联系方式:0472-8127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昊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稀土开发区黄河路86号时代广场G区B栋8层810室
联系方式:15304728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昊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15304728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