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001557
项目编号: GC2022ZC0033号
项目名称: 宁夏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无人机侦测反制装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 28653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8653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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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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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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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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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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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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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无人机侦测反制装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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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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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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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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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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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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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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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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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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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以开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05-17 08:30:00 至 2022-05-2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6-09 10: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开标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获得帮助。 2.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17日至 2022年5月24日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保证金费用缴纳账号为系统自动生成(供应商登入系统填写 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后自动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民航宁夏机场公安局)
地 址: 宁夏银川市河东国际机场机场公安局
联系方式: 0951-6912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17395162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帅
电话: 0951-691207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蔡丹、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电话: 17395162693
发布单位: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丹
电话:18395162693 / 17395162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