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斋堂镇柏峪村文化活动中心消防及其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15号楼北楼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5-30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92****200000570-XM001
项目名称:斋堂镇柏峪村文化活动中心消防及其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80976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36.80976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斋堂镇柏峪村文化活动中心消防及其他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需具有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投标文件制作中的项目负责人须与后期施工中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无特殊重大情况不得更换;
(4)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项目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技术装备能力;
(5)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6)本项目的磋商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5-18至2022-05-24, ,每天上午10: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15号楼北楼三层
方式:
领取磋商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本项目的磋商文件,须授权代表本人到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1.法人本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或被授权人到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及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
详见附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5-30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15号楼北楼三层
五、开启
时间:2022-05-30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15号楼北楼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2.本次开评标将采取全部人员防护上岗措施,并在开评标场所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及未携带防控承诺书原件的拒绝进入开评标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1)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交易主体,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2)投标企业不得派外埠进京(返京)隔离未满14天的人员参与开标活动。参加开标时,要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原件(格式如下)、和所在企业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如出现不配合工作人员、不按要求佩戴口罩、不主动出示承诺书及身份证原件的投标人员,一律拒绝进入开标场所参与投标活动。
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大街45号斋堂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杨老师,010-69816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15号楼北楼三层
联系方式:丁工,13693206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 话: 13693206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