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盐湖乡羌麦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第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XJKD-ALZB-2205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革吉县盐湖乡羌麦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第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革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革发改项初【2021】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革吉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阿里地区革吉县;
2.建设规模:活动场所新建管理用房1座,建筑面积100.57平方米,新建旱厕2座(其中一座在广场外),每座建筑面积38.11平方米,新建景观亭1座,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新建长廊1条45.00米,新建主席台及旗台各1座,并进行亮化工程和活动场所配套建设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30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30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10时5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他
8.1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进行备案。
8.2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单位必须在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8.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9号文件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5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8.6根据全国及拉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最新消息通知,开标现场,投标单位代表若为省外人员,来自中高风险的地区的,需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持健康码“绿码”由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投标单位代表若为省外人员,来自低风险的地区的,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持健康码“绿码”由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
8.7本项目按关于废止《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60号文件),资格审查时不再要求吸纳高校毕业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革吉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阿里地区革吉县
联系人:云旦加措 1890897338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喀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噶尔县狮泉河镇税务退休基地二排二号
邮政编码:859000
联 系 人:韩永军 1669913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