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水环境综合整治暨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赣建抚资招字【2022】第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溪县水环境综合整治暨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设计招标,已由资溪县人民政府资行审批【2022】17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溪县泰丰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方投资、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地点:位于资溪县鹤城镇、马头山镇、高阜镇、嵩市镇、高田乡、石峡乡、乌石镇。工程建设费用约5亿元,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方投资、融资。
2.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45万元。包括工程设计(含编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等相关设计)、方案评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批准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上设计及预算编制等费用根据最终项目实施工程财评结算价的1.49%计取。
2.3设计任务:由设计单位负责项目工程设计(含编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相关设计)等工作,如设计单位无相关资质,按照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依法确定分包单位。
2.4设计工期90日历天。
2.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资质证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拟派主持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
2.5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需在“江西住建云http://zjy.jxjst.gov.cn/w/dataQuery/center”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在开标过程中评委备查。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2.6投标人须签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并于开标现场递交承诺书原件,未签署投标人承诺书的,列入否决投标条款,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7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公司的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认可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原件,且信用等级为 A 级及以上(地址:资溪县行政服务大厅2楼企业征信窗口,联系电话:0794-5792228 0794-5792229)。
注: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投标企业必需将以上证书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未按规定上传视为无效。)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2)本项目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如发现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对使用弄虚作假证件、证书、印章和业绩材料来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及围标、串标、转包、非法分包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7月01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01日09时30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溪县泰丰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 180 1934 2344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鑫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祝女士
电 话: 139 7941 0516
发布单位:江西鑫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女士
电话:13979410516 / 139 7941 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