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医院医疗能力提升项目第八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歙县人民医院医疗能力提升项目第八批医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SCG2022G027
项目名称:歙县人民医院医疗能力提升项目第八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96万元;其中第一包:110万元、第二包:130万元、第三包:150万元、第四包:40万元、第五包:86万元、第六包:80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六个包,一批医疗设备的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品目数量及控制价详见下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包段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控制单价(万元)
|
控制总价(万元)
|
备注
|
第一包
|
双能X线骨密度仪
|
1
|
台
|
110
|
110
|
进口产品
|
第二包
|
玻切、超乳一体机
|
1
|
台
|
130
|
130
|
进口产品
|
第三包
|
麻醉机
|
2
|
台
|
75
|
150
|
进口产品
|
第四包
|
关节镜手术器械
|
▲肩关节器械
|
1
|
批
|
40
|
40
|
进口产品
|
膝关节器械(韧带重建工具)
|
1
|
批
|
骨科其他器械
|
1
|
批
|
腔镜类器械
|
1
|
批
|
第五包
|
▲微波治疗仪
|
1
|
台
|
50
|
86
|
|
银质针导热巡检仪
|
1
|
台
|
36
|
|
第六包
|
遥测监护仪
|
4
|
套
|
20
|
80
|
|
注:(1)标注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产品参与投标。
2)标注▲的产品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包段的核心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完成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时需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内)。
(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时需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内)。
(6)如所投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时需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内)。
(7)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证明其提供货物的合法性:投标人是一级经销商的,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厂家的有效授权文件,允许其提供该货物;投标人是次级经销商的,则必须提供上一级经销商的有效授权文件和货物制造厂家对上一级经销商的有效授权(进口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上的代理人视为具有厂家授权)(投标时需将授权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内)。
注:本项目要求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的经营或备案证书根据所投产品所属类别适用。
发布单位: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