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谦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巩留县职业技术学校酒店服务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巩留县职业技术学校酒店服务实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南路伊河北岸小区2号商业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30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K-CGTP-2022001
项目名称:巩留县职业技术学校酒店服务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20000
最高限价(元):620000
采购需求:
巩留县职业技术学校茶艺、调酒咖啡、前厅等实训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2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7日至2022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南路伊河北岸小区2号商业楼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30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南路伊河北岸小区2号商业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30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南路伊河北岸小区2号商业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本年度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且加盖公司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作为报名资料留存。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巩留县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新华西路工商银行家属楼1-202室
联系方式:13319991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谦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伊河北岸小区2号商业楼
联系方式:0999-8980182、19999275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鹏
电 话:0999-8980182、19999275675
发布单位:新疆谦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鹏
电话:13319991594 / 13319991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