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341国道安全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341国道安全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资质证书:须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
(5)、业绩证明:近5年(2017年至今)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的公路工程设计业绩;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须提供本年度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8)、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行贿犯罪记录,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10)、1.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供应商近三年内设计过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及因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合同纠纷;3.供应商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4.供应商近三年内未因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部、建设部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明令禁止参与投标(未在通报期内)的。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企业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延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规定。如有违反,所有责任自负。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注:(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副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B205室,CA锁企业信息绑定在1号服务窗口(7号楼2楼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