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讷河市拉哈镇河道采砂权公开拍卖公告
	
 
我公司依法接受委托,公开拍卖2022年讷河市拉哈镇河道采砂权。
	
一、标的数量及概况:拍卖底价16.2元/立方米,起拍底价136.73万元。
	
		
			| 标的
					 名称
				 | 位置
					 | 出让储量(万立方米)
								 | 起拍底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年限
																	 | 规划期采砂控制总量(万吨)
																				 | 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万吨)
																							 | 采砂控制高程(米)
																										 | 可采区面积(万平方米)
																													 | 可采区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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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1讷河可采区3
																																					 | 拉哈镇西侧
																																								 | 8.44(约)
																																											 | 136.73
																																														 | 136.73
																																																	 | 1年
																																																				 | 63.31
																																																							 | 12.66
																																																										 | 170.4
																																																													 | 24.73
																																																																 | 经度                纬度124°32" 55.104",48°12" 58.456";
 124°32" 48.433",48°12" 55.222";
 124°33" 4.702", 48°12" 49.753";
 124°33" 4.715", 48°12" 46.141";
 124°33" 1.470" ,48°12" 42.000";
 124°32" 51.885",48°12" 34.804";
 124°32" 46.101",48°12" 30.088";
 124°32" 43.024",48°12" 41.604";
 124°32" 48.933",48°12" 30.537";
 124°32" 43.531",48°12" 3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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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瑕疵及相关说明:
																																																																								
1、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标的技术资料和参与竞买的有关文件全部查阅并认可。
																																																																							
2、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支付时间及方式:买受人须于拍卖结束当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到指定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交齐全部价款后,并持交款凭据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
																																																																							
4、对意向竞买人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参与竞买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
																																																																							
(2)报名的企业需具备合法、有效的河道采砂营业执照(需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委托他人办理的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签字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3)报名的企业无违法采砂记录。报名时需写承诺书(需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企业无违法采砂记录承诺书》并签字加盖公章)。
																																																																							
(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河道采砂许可出让合同后,不得以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为由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等要求;
																																																																								
(5)竞得人需自行办理用地、设计、安全、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其他相关手续,涉及到用林用地的,由竞买人自行和所有人(村集体、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并自行解决除出让标的物以外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因办理上述相关手续而造成办理矿权登记延误的,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出让的仅为该区块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竞买人需考虑竞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矿施工所涉及的场地问题,否则可能导致采矿无法实现的目的。
																																																																								
(7)竞得人在取得河道采砂权许可后,在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前必须与河道采砂管理部门签订协议并缴纳违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还需承担开采过程中的环境治理和开采后的土地复垦义务,挂牌出让价不包含本费用;
																																																																							
(8)必须用协议指定船只数量2条:拉哈开采点1条,六合开采点1条开采;
																																																																								
(9)必须在批准许可范围内依法开采,不得超范围超总量开采;
																																																																							
(10)有符合规定的作业方式,有符合安全要求的河道采砂运输路线,有符合要求的采砂机具和运输设备及有关从业人员的相关证书。
																																																																								
(11)主汛期及禁采期禁止开采;
																																																																							
(12)砂场采砂须随采随运走,现场留存砂石量不得超过5000立方米,砂石堆放须按河道主管部门规定及要求堆放;
																																																																								
(13)开采期结束时,采砂设备及留存砂石(采砂现场及堆放点砂石)必须同时撤离采砂现场,否则将按盗采砂石处理;
																																																																							
(14)开采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5)竞得人必须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竞得人须全力配合采砂监管信息平台的安装和管护,同时为旁站式管理提供场所);
																																																																							
(16)竞得人在中标后开采前的准备工作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17)竞得人在中标后的生产应遵守齐齐哈尔市河湖长令第1号的规定;
																																																																							
(18)竞得人在竞得采砂权后采砂权不得出租转让,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返还竞标费用;
																																																																								
(19)竞得人在竞得采砂权后,生产场区须设置场区规划、禁采区、禁采期、行车路线、开采量、安全负责人的公示牌及安全警示牌5块以上;
																																																																							
(20)生产船只停止作业时须在固定地点停靠;
																																																																								
(21)本协议只出让设计坐标点的采砂权及储量。
																																																																							
(22)根据《矿产交易规则》相关规定,每个标的意向竞买人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停止拍卖。
																																																																								
5、买受人在指定时间未交齐全部价款的,视为违约行为,按《拍卖法》规定,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标的物再次拍卖的,其差额部分由违约人承担。
																																																																							
三、拍卖时间:
																																																																								
1.展示时间、地点: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7月22日正常工作时间在标的所在地。
																																																																							
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11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或用户名登陆新版“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3.拍卖时间:2022年7月25日11时
																																																																							
4.拍卖方式:互联网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18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5.确认书签署:买受人应在成交当日与哈尔滨亿达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6.付款方式:买受人须成交当日内将成交价款及4%的拍卖佣金分别存入指定账户。保证金可抵成交款项,如有溢价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讷河支行
																																																																							
户名:讷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归集专户
																																																																								
帐号:2300 1627 2510 5822 4620
																																																																							
行号:1052 642 000 10
																																																																								
四、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须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友情提示: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易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操作并交纳。)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有关报名流程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
																																																																							
六、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及与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电话:13796635179 
																																																																								
标的看样电话:18246213666   13624529523     
																																																																							
 
																																																																								
哈尔滨亿达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
																																																																								
							发布单位:哈尔滨亿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舒先生
							电话:13796635179 / 13796635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