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筹备处
受项目总承包商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主体施工(#6、#7、#8标段)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总承包商):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
二、所属地区:湖北
三、招标内容: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主体施工(#6、#7、#8标段)招标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备注
CHDT468/13-SG-0803
#8标段
(厂区循环水管道及补给水管道建安工程)
1、厂区循环水管道建安工程
2、补给水管道工程建安工程(不含取水趸船部分)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为准!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五、工程概况: 5.1 工程名称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 5.2 项目业主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 5.3 规划容量 2×660MW+2×1000MW 5.4 本期容量 2×660MW 5.5 机组类型 超超临界燃煤凝汽式湿冷发电机组 5.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7 工程计划(形象)进度 本项目已完成主厂区征地拆迁、场地平整,三大主机已订货,第一、二批辅机设备正在进行招标。 工程暂计划2015年9月开工(主厂房基础浇第一罐混凝土),2017年6月及8月两台机组先后投运。 5.8 工程依据 国家能源局以《关于湖北省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复函 》(国能电力【2014】538号)将本工程纳入湖北省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电江陵新建火电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191号)核准了本项目。 5.9 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与银行贷款 5.10 本工程建址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马家寨乡 六、本次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7.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7.2 #6、#7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8标段具有电力、水利水电、石油化工冶金一级总承包资质,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 7.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7.4 #6标段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内独立承担过300MW级机组及以上主厂房建筑工程或输煤系统建筑工程投运业绩。#7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在近五年内独立承担过300MW级机组及以上主厂房建筑工程或附属主要建筑工程投运业绩。#8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在近五年内独立承担过300MW级机组及以上主厂房安装工程或附属主要安装工程投运业绩。 7.5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机电或相关行业),且确保该项目经理在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内无在执行项目,投标人承诺若中标该项目经理能够完成包括政府备案在内的一切资质审核、资质管理程序,否则愿意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7.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7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施工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安全问题。 7.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投标人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7.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1、公告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 2、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下午17:00时整止。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特别说明: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 参加投标;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见下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标书售价
#8标段(厂区循环水管道及补给水管道建安工程)
2008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