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参与竞买。
		
		
			2.该2宗地按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现状土地挂牌出让,宗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负责,并确保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交地,否则由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该2宗地在出让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30日内向税务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60日内向税务部门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4.该2宗地在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交易费全部缴清后的10日内,出让方会同征地拆迁实施单位向受让方交付现状土地。若受让方不能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和交易费,交地时间顺延,且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土地出让金金额的1‰向出让方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5.该2宗地的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该2宗地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自然递增价为每报价一次10元/㎡。
		
		
			7. 该2宗地在实施建设时,若宗地面积有变化,建筑规模以容积率作为控制指标。宗地在出让年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改变土地用途,其土地使用权由江安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  7月  8 日起在江安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四、参加竞买者请于2022年7月 26 日至2022年8月 5 日上午11:00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挂牌时间:2022年7月 28  日至2022年8月 8  日上午11:00止。
		
		
			挂牌地点: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安县江安镇南屏大道7号)。
		
		
			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加价幅度及挂牌注意事项:
		
		
			1.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10元/㎡。
		
		
			2.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挂牌出让活动立即转为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江安县江安镇南屏大道7号
		
		
			联系电话:(0831)2630098、2630545、2625922  
		
		
			开户名: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安县支行
		
		
			保证金账号:22480101040009552
		
		
			(缴款备注说明:xx单位(交款单位)交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xx宗地的竞买保证金)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