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停车楼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停车楼项目已由银川市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备案2101-640104-99-01-374911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七层停车楼,占地面积约37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3440平方米,框架结构;
2.2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街道
2.3计划工期:487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28日8时30分至2022年08月0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胜利街804号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邮 编:750001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袁晓春 联 系 人:张鹏乾、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电 话:0951-6743745 电 话:15121802266 0951-863951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发布单位: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鹏乾
电话:15121802266 / 1512180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