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高新区金凤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含金路、金德路、金剑路、凤苑路(二期)、金玥路(二期),道路总长约4220米。包含工作内容有:拆除工程、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排水管网修复、清淤等品质提升改造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初设批复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建安费约61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区域给排水、电气照明、绿化工程、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等以及所有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设计、二次深化设计、限额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负责配合各阶段评审论证及配合办理施工图审查相关手续;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组织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配合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取得相关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以上实施内容均为暂定,最终实施范围及工程量,以工程实施中招标人确认的工程实施范围及工程量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45日历天(从履约担保及低价风险担保缴纳完毕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
施工工期:3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