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南岸区2022年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大沙溪雨污分流,包括(1)新建沿河截污干管:新建1.7km,DN1000截污干管;(2)泵站前污水截流:新建100m,d500~d1000污水管道;(3)全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对流域内17处雨污混错接点进行整治,新建1.0km,d150~d800雨污水管道;(4)开敞段污水管网完善:新建1.1km,DN400污水管道;(5)对流域内17处雨污混错接点进行污水处理及污染修复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509.95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等内容,具体范围为: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完成本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及设计范围的各项专项论证和评估,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完成各类评审会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进行限额设计,设计应满足现行相关设计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相关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检测等,直至综合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
(3)施工:完成发包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并编制施工图预算,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具体见附件《发包人要求》。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监测和评审、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期算,要求11月底完工。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1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在上述时间节点未按时提交施工图承担违约金10000元/天,发包人同意延期的,以延期时间为准)。
施工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在上述时间节点未按时竣工的承担违约金50000元/天,发包人同意延期的,以延期时间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7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