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金贵镇江南村、通昌村牛场一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金贵镇江南村、通昌村牛场一期建设项目已由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贺兰县金贵镇江南村、通昌村牛场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2022〕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2年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建筑工程:新建牛舍25 栋,隔离牛舍、堆粪棚、业务用房、附属用房、青贮池、门房、粪水收集池各一座,配套建设牛舍围墙、电动伸缩门、牛舍卧床、成品水槽、地磅、混凝土坡道、草料集中堆场、化粪池、消毒系统、太阳能路灯等基础设施。(二)室外工程:新建混凝土道路4296㎡,混凝土铺装4000㎡,原有道路拆除1700㎡ ,室外箱变1座,配套室外水电、室外电缆等相关附属设施。
2.2建设地点:金贵镇通昌村
2.3计划工期:4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贺兰县金贵镇江南村、通昌村牛场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贺兰县金贵镇江南村、通昌村牛场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贺兰县金贵镇江南村、通昌村牛场一期建设项目三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外省进宁企业需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5日20时00分至2022年9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00。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4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团结路)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315
邮 编:750299 邮 编: 750004
联 系 人:陈学忠 联 系 人: 李鑫
电 话:13895398746 电 话:1590961930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29689827QQ邮箱
发布单位: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鑫
电话:15909619300 / 1590961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