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下同),金额达到或超过130万元。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4 投标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