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003456
项目编号: GC2022ZC0123
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新建停车楼地下管网改造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5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4987209.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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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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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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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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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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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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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新建停车楼地下管网改造(一标段)(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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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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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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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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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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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新建停车楼地下管网改造(二标段)(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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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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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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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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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6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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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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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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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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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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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副本;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申明函; 3.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以磋商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需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09-16 00:00:00 至 2022-09-23 23:5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0-09 10: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2-10-09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磋商文件;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供应商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专用 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4.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评标过程中有提交最终报价的环节。请各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时随身携带网络畅通的笔记本电脑,并提前安装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保证能够正常登录系统。在招标代理机构广播通知后30分钟内进行最终报价。由于供应商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驱动无法正常登录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请供应商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费率下浮35%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 址: 银川市胜利南街804号
联系方式: 0951-6743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15595187213、0951-8639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袁晓春
电话: 0951-674374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朱佳、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电话: 15595187213、0951-8639516
发布单位: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佳
电话:15595187213 / 15595187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