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民丰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
( 65322722071800009004)
一、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民丰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65322722071800009004)已经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债券,地县财政预算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民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
2.项目规模: 建设内容:新建16栋标准化厂房,建设面积4万平方米,给水管网主管道10公里(DN400),排水管网主管道5公里(DN500),相关附属配套,设备设施及道路。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722071800009004001
标段(包)名称: 和田地区民丰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新建9号至16号厂房、供水、排水、供电、消防、道路等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建筑或结构注册资格;(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成员配备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⑤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6)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9月20日到 2022年10月10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网上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10:30
2.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纸质和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1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自主选择以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投标企业必须使用单位基本户办理电子保函(1)投标企业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登录交易主体,进入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线上办理投保手续,注意区分项目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2)投保人可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了解电子保函办理方法;(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4)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5)咨询电话:4008005100;窗口服务电话:0903-2939886。(二)银行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1)投标企业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登录交易主体后选择项目,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2)投标单位可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和田公共源交易网保证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了解保证金缴纳方法;(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和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4)开标前,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拒绝评审;(5)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或标段名称)、标段编号,以便查对核实。未按以上规定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敬请各投标人注意;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敬请各投标人注意;5、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6、逾期送达或未通过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递交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自筹;8、本项目工期为60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民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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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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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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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和田市台北东路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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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韩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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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姜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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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03-675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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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03-202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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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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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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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0日
发布单位:新疆华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萌
电话:18189341660 / 0903-202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