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区朝阳至霍村改建工程朝阳村蔡家公路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信州区朝阳至霍村改建工程朝阳村蔡家公路,由上饶市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饶信发改字[2021]219号),上饶市信州区交通运输局(饶信交发[2022]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饶市信州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及上级补助资金。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价承诺法电子化开评标形式确定中标人,就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信州区朝阳至霍村改建工程朝阳村蔡家公路;
2.2、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朝阳镇;
2.3、招标规模:(1)本项目位于信州区朝阳镇朝阳村,起点K7+800始于蔡家,途经铺山底、朝阳殿、黄家桥、终点K10+300止于树山顶,路线编号Y016361102,全长2.5公里。
支线一起点K0+000接本线路K7+800处,终点K0+207.323接县道X002七里门至沙溪公路K7+421处,路线编码C123361102,全长0.207公里。
支线二起点K0+000接本线路K8+542处,终点K0+751止于朝阳村,路线编号C272361102,全长0.751公里。
(2)全线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米,路面宽度6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一II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和小桥涵为1/25。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等现行技术标准、规范执行。
2.4、工程投资:招标控制价(财政评审价)为6223590元,招标要约价为6223590元;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设为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0月,总工期3个月;
2.7、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一~附表八,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截止2022年9月20日23时59分,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工程子系统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文件密封形式采用单信封。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 个类别仅需制作 1 份。
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且截止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24时00分,信用等级为D级及以下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v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23日凭其数字证书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该项目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进行调查。
5.2、本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电子化开评标,投标人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系统开标、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 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s://www.jxsggzy.cn/web/bzzx/006004/20210604/b5f55a74-20ac-4206-b2d4-850691b3e03b.html)。
5.3、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4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5.4、开标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7、有关本次招标的澄清和修改等补遗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和信州区政府网(http://www.jxxz.gov.cn/)上发布。
7、其它事项
7.1、按照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要求,工程项目确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后,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分别需到区解拖办指定专户交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缴程序和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
7.2、付款方式: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通过审计一审定审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通过审计二审定审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维护保障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7.3、本工程执行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现场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并实行施工现场(人像)打卡考勤。
7.4、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③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④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⑤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投标文件中约定的管理人员和完成中标项目的其他技术标准;⑥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以企业不良记录行为记入相关信息平台。
8、不见面开评标特别说明:
8.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8.2、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3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8.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企业上传到电子投标系统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企业上传的有关项目材料必须确保清晰,若因投标单位上传内容模糊不清导致废标的,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饶市信州区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76365841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人:15946897112
发布单位: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15946897112 / 1594689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