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审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审查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审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4号线为东北-西南向L型加密线,西起西三环,东北至北三环、复兴大街。4号线一期工程全长22.66km,设车站19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230.6m。设车辆段1座,为西岗头车辆段,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为线网中“L”型辅助线,与4号线相扣成环。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9.91km,共设置车站18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设置换乘站10座,平均站间距约1.13km。设定修段1座,为宫家庄车辆定修段,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设主变电所一座。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审查,包括(但不限于):详勘报告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审查单位需对工程详勘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对建筑(含节能)专业、结构专业、线路专业、弱电专业、强电专业、装修专业、通风空调系统(含节能)专业、动力照明(含节能)专业、给排水及消防专业、人防、防雷设计、水土保持等审查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建设总工期约7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成运营、审查单位完成业主要求的工作内容为止。
2.6 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服务。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审查范围须涵盖轨道交通,且证书合格有效。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3.2 投标人未承担本项目的勘察工作或设计工作,且与本项目的勘察单位或设计单位不存在控股或参股或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以及其他利害关系。
3.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3.4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6日09:00至2022年9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苗婷婷、王韶立
联系电话:0311-665206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齐婧、杜康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86958067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财务联系电话:0311-86958928
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311-66520816
发布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韶立
电话:18719695630 / 0311-86958907、869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