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2-210123-00130
二、项目名称:康平县人民检察院购买公务用车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康平县人民检察院购买公务用车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佰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锦郊乡杨屯村
中标(成交)金额:368,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VS7/传祺M8(A02030724人民法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品牌:捷达/广汽传祺
规格型号:自动进取版/自动尊享版
数量:2
单价(元):1844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在华、廉守红、孙宏艳、张洪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康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康平县迎宾路100号
联系方式:024-87341125
名称:康平县财政事务与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地址:康平县胜利街道朝阳街
联系方式:024-31181277
项目联系人:郑龙
电 话:024-8733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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