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 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规模: 管径DN500及以上供水管道
(注:包含管径DN500及以上供水管道的市政总承包工程或者公路总承包工程也满足。要求业绩须为经过了竣工验收的已执行合同)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