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扎县政府招待所维修改造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申扎县政府招待所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CYZB-2022-0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申扎县政府招待所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申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申发改基建【2022】13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申扎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援藏资金和县自筹资金,出资比例援藏资金50%,县自筹资金5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申扎县政府招待所维修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申扎县县城;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根据方案,拟对酒店外墙和内部房间进行装修,并在原中间楼梯改增电梯一部,一楼东面将原有房间改成包间,同时新增生态园,二楼原有房间全面增加卫生间,三楼房间全部增加卫生间,(届时酒店房间总数达到40个,其中单间21个,标间14个,套房5个)。同时进行绿化、停车场、管网、线路、冷热水、暖气等配套设施翻新。 2.4投资估算总价:1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计划工期:6个月(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2.7.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 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3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9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援藏资金和县自筹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双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联合体: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以来至少一个类似项目(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投标人在2019年以来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房建工程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3.4 财务要求:2019年~2021年提供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5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进行信息报送;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力,并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1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唐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对面)。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需办理CA锁,办理地点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根据藏建招【2019】36号文《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4 本项目执行“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文件。 8.5 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8.6 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7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8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9 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 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 投际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且合法有效;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内容一致。 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投标人仍需提供投标函纸质文档(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投标保函复印件以及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项目参与人员名单)一份, 密封在一个封袋,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装订。 8.10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公证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由监督部门核实信息,未到场或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开标现场必须携带所有人员承诺书原件以及无欠薪证明原件,以备查验,未提供的做废标处理。 8.11 根据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且合法有效。 8.12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上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活动。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申扎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那曲市申扎县县城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云中盛景小区3栋 邮 编:853100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徐劲松 联 系 人:张传尚 电 话:13989061902 电 话:18189910997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