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S307尚黄线K33+937单圩一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安市S307尚黄线K33+937单圩一桥危桥改造工程已由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现已变更单位名称为: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宜路养字[2018]7号文件 批准建设,列入计划,项目招标单位为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安分中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危桥改造工程位于高安市蓝坊镇西侧,中心桩号为 K33+937,老桥上跨锦江支流蓝坊河,与路线法向斜交约45°,桥梁编号S307360983L0140,建于2003年,根据省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出具的单圩一桥检测报告,该桥被定为四类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老桥设计荷载等级低,为汽-20,挂-100,难以满足省道繁忙的交通需求,因此决定拆除老桥,在原桥址上新建一座桥梁。
新建桥梁上部构造采用3-13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构造桥墩采用柱式墩;桥台采用柱式台,墩台采用桩基础。本方案对桥两侧各15m采取挖除重建以接顺老路;新建桥梁横向布置为0.5m防撞墙+11.5m行车道+0.5m防撞墙;桥台平行布置,本桥位于直线上,桥面设双向2%的横坡,新建桥中心桩号处右偏角为120°;桥面铺装采用4cm细粒式沥青混凝++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5cmC50混凝土桥面现浇层,在1、2号桥墩处设置桥面连续,在0、3号桥台处设置两道40型伸缩缝。
2.2 建设规模:新建桥梁总长44m,总宽12.5m。
2.3 计划工期:计划于2022年11月开工,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6个月),具体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完成缺陷修复。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2.6 控制价:本工程审核价作为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2488794 元。
2.7 类别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类别,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信誉最低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②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③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④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被业主单位责令停工、驱逐出施工现场的处罚。
⑤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1年度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二类D级。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路桥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且具有相关工程施工经历。
3.4 项目总工要求:项目总工须具备路桥类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凭数字证书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由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给投标人的用户系统),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8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不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后,中标人应提供与投标时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5.4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1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事项
7.1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7.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派代表到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所需材料原件,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或材料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扫描到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中,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4 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7.5 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第二信封参照执行),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7.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7 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7.8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宜春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交通)”(下载地址:https://www.jxsggzy.cn/web/bzzx/006004/20210118/bda24147-f68d-4dad-aad2-1076ee778397.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安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靖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高安市高安大道1348号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经发大道广汇建材馆21楼
邮政编码: 330800 邮政编码: 336000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人: 廖女士
电 话: 13707952757 电 话: 15909429953
监督机构:宜春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953593015
发布单位:江西靖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女士
电话:15909429953 / 15909429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