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464线布拖县城至冯家坪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SJ标段
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省道464线布拖县城至冯家坪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凉发改基础【2017】2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基础【2017】28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凉山州布拖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全长75.3km,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7.5 米,行车道宽度 2×3.25 米。桥梁宽度 9 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执行。设计大桥286.2 m/2座,中桥 814.7m/15座,小桥28.1m/2座;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混凝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2。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设计预算、风险评估研究及报批、路基路面以及既有构造物检测评估、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招标配合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后续服务等工作及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审查会务服务)。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4个月(合同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以及招标人要求。
2.7 其他:后续服务至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5年已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4)财务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财务不作要求。
(5)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资格。
②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信用等级均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内容为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认定)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接受其投标。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⑤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应由牵头人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应由联合体成员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③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递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均由牵头人负责。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1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5.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能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的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通过“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30日10时30分,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凉山州国有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邮政大院
邮编:615000
联系人:冉先生
电话: 0834-6190686
传真:0834-6992652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凉山州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0601030900000257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
邮编:610016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28-86094188
传真:028-86093501
发布单位: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舒先生
电话:15398096437 / 028-86094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