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人民政府招待处配电室改造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2〕1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人民政府招待处,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主配电室、主楼低压配电室、裙楼低压配电室设备进行安全改造。 2.2建设地点:石家庄桥西区自强路127号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总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 合格(且达到国家电力部门验收标准及相关电力移交资料)。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3.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壹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电子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 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 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1 .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 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 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涉黑涉悪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 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04 09:00至2022-11-1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24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050000
张士强
0311-87025931
、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