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农村公路建管养项目-芦洲大道至老虎山光义亭乡道双车道拓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赣交广招字【2022】第 019 号
1、招标条件
广丰区农村公路建管养项目-芦洲大道至老虎山光义亭乡道双车道拓宽改造工程已经《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106-361122-04-01-196043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广发改审字【2022】545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上饶市广丰区交通运输局》以广交规建字【2022】063号文批准,预算审核已由《上饶市广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以 广财投审【2022】595 号审核,建设单位为:上饶市广丰区公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融资资金,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2635720元 ,本项目的要约价为:12635720元,招标人为上饶市广丰区公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广丰区农村公路建管养项目-芦洲大道至老虎山光义亭乡道双车道拓宽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上饶市广丰区
2.3、建设规模:主要工程芦洲大道(国道G353的K408+300处),起于乡道Y023361103的K5+060处,途经溪边村、大塘底村、横山山头村、终点位于Y023的K12+735.687处,公路全长7675.687m。全线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km/ h ,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设为 1 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2月30日完工,总工期12个月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公路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一~附表八,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截止2022年11月02日23时59分,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工程子系统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文件密封形式采用单信封,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类别仅需制作1份。
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信用等级为D级及以下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v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1月08日至2022年12月11日凭其数字证书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该项目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进行调查。
5.2、本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电子化开评标,采用线上签到,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4、开标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5.6、有关本次招标的澄清和修改等补遗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它事项
7.1.1、投标人需上传的资格审查资料:
①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证书;
③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证书;
④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⑤注册建造师(公路专业二级(含)以上)、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关键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员)有效上岗证书彩色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安全员必须提供公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实行了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三类人员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
⑥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并提供本企业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7.1.2 拟承担本项目投标的建造师需提供无在岗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7.1.3 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原件(格式参照附表八) 。
7.2.1 按照广丰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府办字[2014]167号文件要求,工程项目确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后,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分别需到区解拖办指定专户交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缴程序和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
7.2.2 项目建设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建设单位会同行政监管部门约 谈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并依法签订履约承诺书,招标监督部门派人监督。
8. 各投标人应各自独立参加投标, 严禁围标、串标,发现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不见面开评标特别说明:
9.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9.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无效投标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上饶市广丰区公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13117930563
代理机构:上饶青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15879325712 、13767380008
发布单位:上饶青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879325712 / 15879325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