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库县美丽田园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法库县美丽田园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24-00189
项目名称:2022年法库县美丽田园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19,000.00
最高限价(元):1,119,000
一、240L垃圾收集桶 数量:650个
★1、符合国家城镇建设行业CJ/T280-2020《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
2、型式:两轮移动式分类垃圾桶,包括桶身、桶盖、铰链、手柄、滚轮及轮轴;
★3、额定容积(L):240;
4、桶盖开启方式:手开式;
★5、规格尺寸:720mm≤长度;565mm≤宽度;1050mm≤高度(含桶盖高度)。
★6、单桶净重量(Kg)≥10(注:单桶净重量仅指桶身的重量,不包含桶盖\滚轮、轮轴、铰链等零部件重量);总重量:≥15Kg。
★7、桶身及桶盖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HDPE)原生料一次注模成型;
8、分类垃圾桶表面光滑平整、色泽均匀、耐腐蚀且具有良好的冲击韧性;
9、分类垃圾桶抗冷热、抗老化、抗褪色等理化性能稳定,高温120℃、低温-30℃的气温下,不变形,不开裂,能够确保色彩艳丽,至少两年以上不褪色。质保期2年,正常使用情况下两年内如有损坏由供应商更换及赔偿;
★10、桶身壁厚(mm)≥5 ;桶盖壁厚(mm)≥3;桶沿加强筋数≥8条
11、桶盖提手两侧支架配有双道加强筋,桶底结构配有多道加强筋与防磨损钢钉结构。
12、轮轴:采用实心钢轴,表面经过电镀锌防腐处理,坚固耐用。
13、滚轮:轮毂及辋圈为高密度聚乙稀材质;轮胎为100%橡胶材质,直径Φ200*50*100mm;
14、橡胶轮与底轴连接方式:直接插入固定,防止盗卸;
15、桶体前口与车辆提升机架配合吊桶处配有加强筋,以提高运载能力;
16、手柄采用两段不连接形式,表面有防滑颗粒。
二、四桶电动垃圾收集车 数量:59台
额定成员(人):1;
★外形尺寸(mm):≥3100×1500×1580;
★箱体尺寸(mm):≥1500*1220*670;
轴距(mm):≥2050;
后轮距(mm):≥1200;
最小离地间隙(mm):≤220;
最小转转弯半径(m):≤3.5;
最大爬坡度(°):≤15°;
最高行驶速度(km/h):≤25;
整备质量(kg):≤235;
★额定载荷(kg):≥300;
充电时间(h):6-8h;
★箱体容积:240L*4;
★电机电压:60V
★电机功率:≥1000w;
★电控电压:60V,
★电控规格:≥18管
★电池电压:60V
★电池容量:≥45Ah锂电池;
★续航里程:≥50km(空载);
充电器:便捷式智能全自动充电器;
灯光及信号:LED大灯、左右转向灯、刹车灯、行车灯、仪表、电喇叭、倒车喇叭等;
车架:整体焊接一体大梁+酸洗磷化电泳烤漆;
动力转动:后置驱动,配备前进和倒挡;
转向:龙头把式转向机构;
悬架:液压减震前叉,抗震性能好;
后桥:一体差速后桥;
制动:脚踩机械连杆鼓式后轮制动+手动机械驻车制动;
车头:太子头;
仪表:注塑成型仪表,电源锁、仪表,信号灯显示;
座椅:仿真皮软靠背双扶手加宽座椅;
★驾驶室:带有驾驶车棚;
油漆:汽车专用油漆;
★箱体:箱体材质为优质钢板,可容纳放置4个240L垃圾桶,后门围板采用防滑纹路板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省法库县政务中心E区715(兴法东路2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024-87012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联系方式: 024-23492292
邮箱地址: 595664875@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9558833301000023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傅文博
电 话: 024-23492292
发布单位: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文博
电话:15029424555 / 024-23492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