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经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鸡发改地区【2015】1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共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禹班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QT0602G221117001
项目名称:兴凯湖良好湖泊鸟类迁徙通道及栖息地保护、救护基地建设工程项目-监测及社区教育工程
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621430.31元(其中监测工程:7632876元,社区教育工程988554.31元(暂估价,是不可竞争项))
采购需求: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兴凯湖(招标人指定)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如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一般失信行为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核查路径为:
4.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4.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3.4.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参与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知,参加本次招标过程中,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出现,由各潜在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时间为 2022年11月18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在线缴纳文件费,购买成功后需要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2年12月0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3.本次招标为线上开标。
4. 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开始后半小时内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带电子印章)发送至邮箱1393231619@qq.com,此时段内同一公司发送的投标文件以收到时间最后的投标文件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址媒介转载无效。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付款方式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与受理投诉单位:
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67-5212908
招标人: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556173801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禹班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0467-5220999
电子邮箱:1393231619@qq.com
地址:鸡西市密山市东安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