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2023年度员工体检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2023年度员工体检项目,员工人数及固定单价见下表,投标人除提供第五章招标人要求规定的必检项目外按性别及岗位、适用性增加体检项目及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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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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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单价(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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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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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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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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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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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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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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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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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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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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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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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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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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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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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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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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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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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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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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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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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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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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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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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人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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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2.1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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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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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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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或上级直接主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含综合体检或健康体检),具有三级医院资质或为专业体检机构或具有专业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并在大连地区设有固定的体检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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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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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中体检人数不少于500人”的单位职工健康体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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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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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体检医师或技师不少于10人,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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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必须具备本次招标基本套餐的检测能力。投标人应该在规定的限价内,完成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基本套餐体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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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由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获取招标文件:
①《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原件并装订入存档资料(格式电子版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avECuXgqkW56R6-IyU8_WQ?pwd=1fmx,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④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 万元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nsggzy.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
地 址:大连市开发区东北七街1号
联 系 人:解先生
电 话:0411-87300918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孙先生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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