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工程类别:装修装饰工程。
☑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或房屋建筑总包工程(包含14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