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核定新建旅游产业服务用房275.06平方米,餐厅129.63平方米,硬化工程791.88平方米,绿化工程349.35平方米,围墙(含大门)332.13米,停车位280平方米,挡土墙107米,游步道332.13米,路缘石66.38米,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及总电气工程和总平给排水工程等相关附属工程(详见附表)。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墨脱县德兴乡易贡白村美丽宜居产业项目:
2.1建设规模:核定新建旅游产业服务用房275.06平方米,餐厅129.63平方米,硬化工程791.88平方米,绿化工程349.35平方米,围墙(含大门)332.13米,停车位280平方米,挡土墙107米,游步道332.13米,路缘石66.38米,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及总电气工程和总平给排水工程等相关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墨脱县德兴乡易贡白村美丽宜居产业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5个月(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
2.4项目建设地点:墨脱县德兴乡易贡白村。
2.5质量要求:合格。
七、其他公告内容
8.1开标时投标企业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区外投标企业到场人员必须是在藏负责人),其身份不一致的情形不得参与后续评标工作。
8.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配备齐全并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到场且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否则视为违约。
8.4 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或金融机构保函或保单保函(具体银行或金融机构以系统显示为准),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5参与本项目的企业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定进行备案;区外企业须提供完成企业基本信息报送后的《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企业在关注项目、添加人员后须成功打印“项目参与人员名单”。
8.6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有关规定。
8.7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