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核验身份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在投标单位缴纳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否决其投标。2.投标人中标后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的拟派关键岗位人员须满足;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在投标单位缴纳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2.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约定内容外,补充如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提供的缴费明细须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本单位交纳近期6个月(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或以上的社保)。军队单位投标人可不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