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公告同时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
5、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